<发布日期: 2023-11-08 15:46:48>
建立公正、高效、透明、便利的国际商事审判专业机制和多元解纷机制,是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也是外商决定是否选择海南作为投资地的重要考量因素。海南一中院主动融入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依法依规,创新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即在法院主导下,将诉讼、调解、仲裁三种争议解决方式无缝对接,共同促进纠纷化解;推动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海南定位的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对接机制。以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为依托,不断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集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集中受理和审查对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的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受理和审查在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主持达成涉外、涉港澳台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从而将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有机衔接,形成“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二)线上线下联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吸纳在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进驻第一涉外法庭,建立定期值班制度,为各入驻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提供窗口工位,集中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调解、仲裁申请或起诉状,并根据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意愿分流至调解、仲裁机构或第一涉外法庭处理;提供仲裁开庭场所、调解室,方便入驻机构开展法律服务、处理纠纷。同时,依托“华为云”技术,开发上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吸纳香港和解中心、澳门调解协会、中国贸仲等13家境内外调解机构300余名调解员进驻,实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调解服务。聘请10名知名专家学者为涉外民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智库支持。
(三)创新推行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审理费制度。纠纷诉至法院后,立案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调解或委托商事调解机构调解,调解达成后即可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并免收案件受理费。其中的调解前置制度,被省人大在2020年6月份通过的《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吸纳转化为立法条文。
(四)建立撤销仲裁前与仲裁机构会商制度。对当事人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合议庭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存在撤销的法定情形并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及时召集仲裁院负责人、仲裁庭召开沟通会议,指出仲裁裁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仲裁庭同意重新仲裁。
二、实施效果
通过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极大地便利外商、港澳台投资者纠纷解决,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有效分流案件,促进诉源治理。切实发挥了调解、仲裁机构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尤其是国际商事纠纷的源头化解。自2019年9月,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49件,结案1126件,结案率68.3%。目前通过“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委托调解国内外案件共328件,调解成功104件,调解前置成功案件37件,免除案件受理费17万余元。海南国际仲裁院2019年、2020年分别受理案件2762件、3300件,同比分别增长47%、19%。
(二)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彰显自贸港法治形象。涉外民商事案件呈现出调撤率高、执结率高、上诉率低、结案用时短等良好成效。通过调解(含和解撤诉)结案的案件184件,调撤率达57.68%(扣除不能调解的仲裁司法审查、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等案件);通过判决结案的案件上诉率仅4.58%,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执行结案率高达75.5%。审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356件,无一件撤销仲裁裁决,驳回申请305件,维持率高达85.7%,经仲裁庭同意退回重新仲裁20件。经商事调解机构主持达成的涉外、涉港澳台调解协议,经审查百分之百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如在审查中国贸仲移送的申请人亨廷顿公司和被申请人博鳌慈铭医院行为保全一案中,结合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最高院国际商事法庭规则精神,开创性裁定支持了申请人的行为保全请求,多家专业媒体撰文予以高度评价,认为“以司法实践填补了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空白地带,具有重要借鉴参考意义”;该裁定还被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为援引美国法典第1782条在美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主权日益得到尊重及中国商事法庭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
(三)节省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国际商事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而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审理费制度,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当天立案当天调结当天出调解书的案件5件,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分别为77天和45天,较其他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间大幅缩短。通过在线平台调解国际商事纠纷135件,让近400名当事人足不出户享受到便捷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