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日期: 2024-03-29 15:55:03>

(2024) 琼执复16号之一


海口圣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海南利莲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口圣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海南利莲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解洪涛、陈谷静为被执行人。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琼01执异364执行裁定后,海南利莲投资有限公司不服,向本院申请复议。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琼执复1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主文:一、撤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01执异364号执行裁定;二、本案发回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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