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日期: 2024-03-28 15:36:26>

2023)琼民终91号

五指山天之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明、五指山市畅好农场与被上诉人五指山天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天之城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琼民终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 96 民初 6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黄明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143,522.53 元、上诉人五指山市畅好农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4,171.80 元均予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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