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大事记: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 2022-10-25 00:00:00> <来源: 海南高院 >

2012年
 

2月

针对执行案款清理过程中存在的执行案款账户管理不规范,案款发放不及时等问题,省高院印发《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成为执行款物“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改革的雏形。

6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机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执行部门与立案、审判等机构的分工协作及协调配合机制,在推动法院内部形成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上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2013年
 

9月

省高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准确实施。

10月

省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执行难度大、人员装备难以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人民法庭审结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对可以当庭执结以及由人民法庭执行更加方便群众诉讼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庭执行。

 

2014年
 

10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的通知》,首次将因社会风险、商业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问题向当事人作出风险提示,要求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应当一并送达《风险提示书》。

11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国内民商事仲裁案件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对仲裁案件受理申请材料清单、执行前的财产调查、不予执行的申请程序及办理期限等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12月

在省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省高院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印发《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推动形成外部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合力,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题。

 

2015年
 

1月

省高院执行局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阶段性验收工作,对全省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立案一年以上其他未结案件办理情况以及2007-2014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了通报。

4月

海口中院、三亚城郊法院、屯昌法院、洋浦开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4月

省高院与北京、内蒙古等15家高级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就签署单位之间异地执行委托、评估、清场、工作保障等问题达成共识,在异地执行协助协作工作机制创新方面作出了积极尝试。

6月

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在海南省三级法院全面上线运行。

7月

省高院召开“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暨通报相关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成果。

7月

省高院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海南银行业协会等金融机构就网络司法协助及信息共享机制召开座谈会,为进一步扩大完善全省“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功能提供支持。

10月

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工信厅组织的专家组评审,执行指挥中心项目进入立项筹备阶段。

 

2016年
 

1月

省高院同省二中院、儋州法院、陵水法院、龙华法院、城郊法院召开海南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共同讨论研究《海南省法院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月

省高院下发《关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海南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省二中院、儋州法院、龙华区法院、三亚城郊法院、陵水法院为试点法院,启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于当月29日召开海南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5月

省高院执行指挥系统司法查控项目即海南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海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首批纳入“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金融机构。

6月

省高院出台《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为期三年的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拉开序幕。

10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省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任务,省高院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法院“执行会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7年
 

3月

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议对2016年“执行会战”行动成果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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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大限度调动街道办、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建立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化解涉执信访等工作机制。

8月

省高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阶段的工作,确保海南法院如期完成“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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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省高院与14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印发建立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大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互联网+监管”的信用联合惩戒系统一期工程启动。

11月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2018年
 

7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执转破”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可由当事人申请,由执行部门移送破产审查,进一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僵尸企业”的妥善处理和有序退出。

8月

省高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南三级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分别结合相关职能,就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协同法院解决执行难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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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省委组织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推进会议,通报2017年11月以来44家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落实情况。全省“互联网+监管”的信用联合惩戒系统一、二期工作建成,自动对比、自动拦截、自动惩戒的三期系统进入开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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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最高法院执行局领导带队到我省督导、检查海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海南执行攻坚相关问题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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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专项听取海南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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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清理工作,全省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12月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关于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议》,有力支持海南法院的执行工作。全省20个市县党委、政府、人大共出台46件决议和意见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12月

海南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通过中国社科院第三方评估小组的评估验收,评估要求的核心指标全员全部达标,海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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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

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和海南高院联合主办的全国法院第四十五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聚焦海南,对省一中院、海口中院、琼山法院、乐东法院的一批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直播。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60余家新闻媒体共同参与报道,直播持续2个多小时,1500万余网友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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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召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询问,帮助法院解决执行联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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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省高院印发《海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规定(试行)》《海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守则(试行)》,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11月

省高院印发《海南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巩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成果。

11月

省高院连线全省中基层法院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通过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实现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工作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省高院执行局实行“三三制”工作机制,全省法院推行“四统一”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2020年
 

2月

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3月

省高院首次组织召开辖区各中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长述职述廉视频会议。省高院副院长陈文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曾繁深出席会议,与政治部、执行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议组,现场进行综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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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海南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海南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化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6月

省高院印发《执行局长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试行)》《海南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干警工作绩效单独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符合执行工作实际的单独考核机制。

6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成立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黑财处置攻坚工作。

6月

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扩大会议,会上,省高院通报2019年以来未结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省委政法委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并下发《2020年海南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2020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6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将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作为考核案件质效和工作绩效重要因素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

7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给予公安机关指导,提高黑财处置效率。

9月

省委政法委与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基层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强化基层网格员参与协助执行工作,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9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及重点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清理涉黑恶执行案件、涉职务犯罪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违法占用耕地非诉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执行案件及大标的额执行案件,有效提升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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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加强初任员额法官执行工作能力建设的规定》,加强执行部门与审判部门法官的任职交流,提升初任员额法官执行工作能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立审执工作的有效衔接。

12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加强执行部门与督察部门的联动与配合,从体制上杜绝消极执行、乱执行行为。

 

2021年
 

3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开展提高执行到位率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执行难”“执行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提升各项执行质效数据指标。

4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涉党政机关案件方案》。

9月

省高院与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如何强化各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和提升海南法院执行信息化水平。

9月

省高院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与省公安厅联合会签《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为提高执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9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10月印发《关于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补充工作方案》,对六类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提升执行队伍廉洁性及战斗力。

10月

省高院与省税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法院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意见》,深化法院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提升法院财产处置率,防止国家税费流失,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1月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海南高院《关于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推进执行联动工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这一做法向全国推广。

12月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联合印发《关于对党员、公职人员失信和妨碍执行等行为予以通报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法》,强化对党员、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月

省高院印发《第一批海南自贸港法院类案裁判指引及典型案例---关于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工作指引》。

12月

省高院印发《海南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执行效率。

12月

省高院印发《海南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完善执行款物常态化管理机制,更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
 

3月

省高院确定未登记不动产网络查控作为省高院牵头负责的省领导“揭榜挂帅”项目,明确内部职责分工,与住建厅进行了初步磋商,同时正在推进与公安厅、资规厅、公积金管理局等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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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省高院副院长陈文平在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参加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调度会,高院执行局负责人胡春城向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汇报海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四统一”工作机制、中心运行情况以及海南法院执行工作亮点。

3月

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带队在琼山法院调研提升执行质效经验做法及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财产性权益的新型执行机制。

3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督促全省法院全面禁止超期发放执行案款的通知》,采取“倒数4321”人工督促提醒方式逐级督促提醒执行法院发放案款,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案款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发放的相关规定要求。

5月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邱隽带队到乐东县督导涉农民工“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实地查看在建工程,与县农民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通报八项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及工作建议。

5月

省高院与省住建厅、省一中院、海口市住建局召开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就会签执行联动制度文件、联网协助执行等工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为下一步起草和完成会签执行联动制度文件奠定了基础。

5月

省高院制定《关于开展“进一步落实‘四讲四改’要求,巩固深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巩固和深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四讲四改”工作。

7月

省高院下发《关于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专项活动,全面梳理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立案执行,对正在执行的案件加大财产查控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9月

省高院对全省法院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刑事涉财执行工作进行了书面调研,向最高法院报送专题调研数据和报告。

9月

省高院印发《关于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10月

海南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改革经验交流座谈会在海口中院召开。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立华通过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充分肯定了海南法院该项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推广意义。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委深改办等8家单位参加座谈,围绕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改革内容进行讨论,对持续优化相关工作机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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