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9-05 12:46:43> <来源: 天涯法律网 >
2014年
11月
中央政法委审批通过了《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12月
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期推进方案》。
12月
海南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动员大会。
2015年
1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海南省首次员额法官选任工作。
1月
海南法院第一批入额法官选任考试在海南政法学院举行。
2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海南省法院法官助理试点改革方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明确法官助理职责。
2月
海南高院在《海南日报》上公示海南省法院员额内法官拟任人选1133人,率先在全国完成法官选任。
2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历时四个月选编的、防止司法尺度不统一的《海南法院类案参考》。
3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海南省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
4月
海口中院执行局召开法官会议,这是海南司法改革后法官会议制度的首次实施。
6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类人员在审判工作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力事项,规范审判权运行。
7月起
实现省财政厅对全省法院的财物管理。
7月
海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
8月
海南高院召开首次行政审判法官会议,时任省高院院长董治良首次列席省高院法官会议。
9月
海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与会领导向33位惩戒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10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后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新入额的133名法官面向国旗重温法官誓言,标志着海南法院法官选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
9月
海南省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法官和检察官延迟退休办法(试行)》,启动海南省法官、检察官延迟退休工作。
9月
全省法院完成了员额内法官工资套改工作。
10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海南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秀英、陵水、琼中、洋浦、乐东等5家基层法院为首批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启动海南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10月
海南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印发《海南省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法官助理实行省级统一招录。
11月
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编办研定编制管理办法,实现了对全省法院人员编制统一管理。
11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确定工资改革的人员范围,员额内法官工资改革的起算时间、绩效奖金核定办法等。
11月
海南省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海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办法(试行)》,对法官等级的设置、评定、晋升等作出明确规定。
12月
海南省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法官和检察官选任办法(试行)》,明确海南法官选任办法。
2017年
3月
海南省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入额法官、检察官等级评定及晋升实施方案》,对法官等级评定及晋升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定标准和审批备案等作出具体规定。
6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法官第二次选任建议方案》,启动海南法院第二次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全省法院选任员额法官158名。同时,建立调剂选任制度,有效平衡全省法院审判资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2018年
5月
修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案件上会前的审核过滤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
7月
出台《海南省法官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法官惩戒制度。
9月
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12月
出台《海南法院员额法官退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退出程序,能进能出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制度构建完成。
2019年
4月
海南法院员额法官首次遴选和第三次选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遴选33名法官为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和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建设配强队伍。全省法院选任员额法官180名。创新建立备选入额机制,该做法被纳入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文件在全国进行推广执行。
9月
修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建立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组列席审委会制度。
9月
首次启动全省法院一级、二级高级法官等级晋升工作,标志着海南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实现全覆盖。
12月
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2020年
2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海南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司法改革案例的内容标准,案例的组织、评选和发布工作程序等。
2021年
1月
出台《海南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工作规范(试行)》,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2月
出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专员制度(试行)》,推选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谨的法官担任案件监督专员,专门开展案件实质性评查。
7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2021年省高院机关逐级遴选员额法官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逐级遴选工作。海南高院首次面向中基层法院遴选法官,遴选出7名中院法官和3名基层法院法官充实到高院法官队伍。
10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2021年海南省中基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实施方案》,启动海南法院第四次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全省法院遴选员额法官125名。同时,实行调剂遴选机制,将调剂遴选范围覆盖到全省三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