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6-22 00:00:00> <来源: >
对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监督和指导全省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建立和管理全省法院执行委托拍卖机构名册,监督全省各级法院委托拍卖工作;协调全省各级法院与省外法院执行争议案件,协调解决省内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执行争议案件;组织起草有关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执行局内设综合处、申诉复查处、复议监督处、协调指导处。
(一)综合处
负责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部署、巡视督查、评估考核、起草规范性文件、调研统计等各类综合性事项。
(二)申诉审查处
负责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审查和督办等事项。
(三)复议监督处
负责执行案件的监督并办理异议复议、申请变更执行法院和执行监督案件。
(四)协调指导处
负责跨辖区委托执行案件和异地执行案件的协调和管理,办理执行请示案件以及负责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
联系电话:(0898)6696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