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与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日期: 2024-03-21 16:08:35>

  3月19日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完善海南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动双方在海南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上的合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皮修雁,海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茹意出席签约仪式并现场签署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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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修雁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加强双方的协调配合和执法协作,妥善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完善海南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海南高院将以此为契机,与海南证监局紧密合作,强化案件信息共享交流和证据调查配合,深入落实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形成司法和监管的法治合力,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董茹意表示,在海南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过程中,海南证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行政处罚、民事诉讼、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取得良好成效。海南证监局将进一步强化与海南各级法院协同合作,在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惩戒力度、共同做好投资者保护、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方面持续深化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法治环境,为海南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此次《合作备忘录》明确提出了十一项机制和措施,包括双方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平台、加强证据调查收集、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稳妥处理涉公众公司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破产案件、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选配、深化法治宣传合作、建立法律研究及联合调研机制、完善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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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南高院妥善审理投资者诉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依法支持了投资者的相关赔偿请求。该案系我省首例认定上市公司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支持投资者赔偿诉求的案件。

  为推动海南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形成各方共同参与、多元化解证券期货纠纷的新格局,海南法院先后与海南证监局签署《关于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相继出台《关于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指导意见》《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操作规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与会人员还就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虚假陈述民事案件协作、普法宣传及投资者保护协作等进行了座谈交流。海南证监局、海南高院、海口中院、海口市秀英区法院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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