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四)

<发布日期: 2023-12-18 16:21:30>

东方松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转破”简易审理案


关 键 词

执转破   破产案件时间成本   僵尸企业清理


案情概要

东方松下生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松下公司)是一家于2009年11月23日经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厨房设备、燃气具及卫生洁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日用百货销售,登记状态为吊销。东方松下公司因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不正当竞争纠纷被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申请对东方松下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海南二中院于2022年4月7日作出(2022)琼97执245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被执行人为东方松下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裁判结果

经审查,东方松下公司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的执行主体,海南二中院作出(2022)琼97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对东方松下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2年7月20日,东方松下公司管理人提出申请,称自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已实际发生破产费用3937.7元,经调查未发现东方松下公司有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请求宣告东方松下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据此,2022年7月21日作出(2022)琼97破1号民事裁定,宣告东方松下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为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的“执转破”案件,充分体现了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的时间效率,极大的降低了破产案件当事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时间成本。在东方松下公司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的执行主体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到宣告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仅仅用了1天时间。对于无产可破的案件的快速审结,不仅公平、高效、便利地清理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平等地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还高效地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快了对“僵尸企业”的清理,为更好地打造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海南猫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产可破”简易审理案



关 键 词

执转破   在线债权人会议   破产费用保障


案情概要

海南猫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猫耳网络公司)是一家于2017年12月14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图文设计制作等,登记状态为吊销。猫耳网络公司因与江西哲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被江西哲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猫耳网络公司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江西哲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执行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猫耳网络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因猫耳网络公司住所地在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执行法院于2021年3月12日作出(2021)赣1102执50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被执行人为猫耳网络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裁判结果

经审查,猫耳网络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海南一中院受理了江西哲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猫耳网络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因猫耳网络公司企业资产体量不大、债权债务总体清晰,符合适用破产案件简易程序的条件,海南一中院决定对该案进行简易审理,并于2022年3月4日作出(2022)琼96破2号决定书,指定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猫耳网络公司管理人。海南一中院在指定管理人后及时指导管理人与执行法院对接,将猫耳网络公司在执行阶段已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的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状况信息直接采纳。经核查,猫耳网络公司已全面停业,其名下现有资产仅为3个银行账户余额共计47.06元;已确认债权金额为2712720.57元。

2022年5月24日,海南一中院在线组织召开猫耳网络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通过线上的方式向债权人会议报告了履职工作情况、财产调查情况、债权申报情况,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申请海南一中院宣告猫耳网络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经审查,海南一中院认为猫耳网络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遂于2022年6月8日作出(2022)琼96破2号民事裁定,宣告猫耳网络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如何进一步优化破产案件审理,通过在线方式办理破产案件、为“无产可破”的破产提供破产费用保障,对于海南法院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间正值全国疫情高发期,两名债权人及猫耳网络公司代理人均在外地,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感染机率,海南一中院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积极引导债权人通过更为灵活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从而在充分降低破产案件审理的时间成本的同时,又通过在线网络表决充分降低了破产案件当事人的经济成本。

另外,本案亦是典型的在“无产可破”案件中,为管理人提供破产费用司法保障的破产案件。因猫耳网络公司的现有财产已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在案件办理期间,管理人先行垫付了破产费用。海南一中院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费用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严格审核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费用保障资金补偿申请及所附的相关票据材料,经海南一中院破产费用保障资金审批小组讨论决定,拨付管理人破产费用保障资金。通过破产费用保障资金向符合“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支付破产费用,既有利于提高管理人的履职积极性,更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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