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2、绝对禁止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倭等官老爷态度; 3、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 4、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