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诉
网站信箱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主页->法院介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宜昌市级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宜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等。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19个内设机构。各机构的主要职能如下:

立案庭
  负责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依法进行诉前保全和调解;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审查处理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处理非诉来信来访及其他有关立案工作事宜。

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行)、无期徒刑等重大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等。

民事审判第一庭
  管辖普通民事案件。如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侵权等传统民事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等。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等。

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和新类型民事案件;审判破产案件和信用证案件;审判第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等。

行政审判庭
  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并做出裁决;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等。

审判监督庭
  审判立案庭移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定程序提起申诉的案件;审判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抗诉的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等。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

执行庭
  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本院一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裁判文书及刑事判决财产刑部分;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经行政审判庭裁决应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执行仲裁机关和公证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同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协调处理执行争议案件;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案件等。

司法鉴定处
  负责审核本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的法医技术鉴定和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证据鉴定;复查、复核相关诉讼证据;协助下级人民法院解决疑难案件的诉讼证据鉴定问题等。

  另外,为保障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中院还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合署办公),政治部、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法警支队,司法行政处等部门。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法院干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的情况,进行廉政纪律教育,受理控告、检举,督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对审判工作严肃执法的情况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察监督;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等。



当前位置---主页->法院介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总编信箱 咨询信箱 投稿信箱 技术信箱
天涯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1-2002 www.hicourt.gov.cn ,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