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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鹏远,男,1951年11月18日生,汉族,籍贯山东省黄县,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现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一、学历;
1980.09-1984.09吉林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中文系专科毕业。
1984.09-1987.09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专科毕业。
1999.07-2001.0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再职研究生班毕业。
二、简历;
1968年11月长春二中毕业,吉林省敦化县集体户下乡知识青年o
1970年12月抽调回城到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冲压工人。
1973年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任政工科宣传干事兼党委秘书。
1978年吉林省委统一抽调人员充实公、检、法,经组织推荐,调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抽调筹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刑庭副庭长,告申庭长、立案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
三、立功受奖;
1992年立三等功
1995年4月经省直属机关逐级群众民主推选,以海南建省七年来有突出贡献,授予“海南省直属机关‘十佳’职工”称号。
1996年立二等功。
同年,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严打’斗争先进个人”。
2000年4月,经全省政法机关逐级群众推选,组织考核,以1995年以来对海南建设有突出贡献,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四、研究成果与发表论文;
1、国家法官学院2000年、2001年、2002年(共三期)“高级法官培训班”开设“申诉听证制度”课程,作者被邀请讲课。
2、1999年3月《人民司法》第三期,作者发表论文《来访申诉听证:申诉复查立案新形式》。
3、1999年12月,作者论文《申诉复查程序:走出“暗箱”,走向听证》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届“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4、2000年6月《人民司法》第六期,作者发表论文《论申诉复查听证制的建立与运行》。
5、2000年7月国家法官学院编“高级法官培训丛书”《法院立案工作及改革探索》中,作者撰写第六章“申诉复查听证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6、2001年1月,作者论文《论申诉复查听证制度的建立与运行》获“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论文二等奖。
7、2002年9月国家法官学院编《高级法官培训资料》(2002)第4辑中,作者撰写《关于申诉复查程序》。
8、2003年2月最高法院编,沈德咏主编《立案工作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一书中,作者撰写论文《论申诉复查程序的理论与实践》。
9、2003年2月张庆福主编《宪政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表作者论文《申诉复查程序与申诉复查听证制度》。该书《前言》中说“需要指出的是,本卷还刊登了曲鹏远的《申诉复查程序与申诉复查听证制度》一文,该论文的主要观点是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不仅具有丰富的实践意义,而且也为宪法学的理论研究开拓了新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