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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协议具备哪些条件有效?在哪些情形下调解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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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哪些案件是应当在开庭前先行调解的?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当事人能否提出异议?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裁判文书的,上诉期限如何计算?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定期宣判的案件如何确定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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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庭审阶段中每个阶段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有关期限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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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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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抗诉,刑事诉讼中对抗诉是如何规定的?
  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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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庭审阶段中每个阶段的意义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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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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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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