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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起诉?怎样区分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怎样书写起诉状?
  怎样书写答辩状?
  被告可以反诉原告吗?
  在民事诉讼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能否互相转换?
  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能否口头起诉?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裁判文书的,上诉期限如何计算?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定期宣判的案件如何确定上诉期?
  上诉人向最高法院提出撤诉后,诉讼费能否退还?
  法院应当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证券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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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哪些可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呢?
 
  根据《刑诉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当这些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就能作为刑事诉讼中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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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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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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