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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起诉?怎样区分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怎样书写起诉状?
  怎样书写答辩状?
  被告可以反诉原告吗?
  在民事诉讼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能否互相转换?
  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能否口头起诉?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裁判文书的,上诉期限如何计算?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定期宣判的案件如何确定上诉期?
  上诉人向最高法院提出撤诉后,诉讼费能否退还?
  法院应当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证券纠纷案件?
  当事人因哪些票据纠纷案件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依法受理?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包括哪些人?
  当事人如何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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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前如何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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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起诉?怎样区分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称为起诉。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它案件,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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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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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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