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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任 律 师 ╠-----------------------------------------------------

  林接明,男,194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广东省梅县人,中山大学法律专科毕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研究生毕业,1981年3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海南弘纲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司法部、国家证监委确认的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兼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理事、海南省法学会理事、海口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
  林接明律师擅长办理房地产法律业务、商标、专利法律业务、证券法律业务、国内经济、涉外经济等法律业务、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办事认真负责,服务热情,耐心周到,注重实效,讲求信誉,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林接明律师先后担任海口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珠江实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曾代理海南省建设银行诉中外合资企业海南美孚石油有限公司拖欠8000多万元贷款案、“三九胃泰”注册商标和名誉侵权案等大案要案;代表市政府参加与外资公司合作兴建海口滨海公园项目的合同起草、谈判、签订及工业大道西延线工程约一亿元人民币工程项目合同的议标、谈判、签订工作先后为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最、海口市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业股票上市提供咨询及法律意见书:先后在《律师与法制》等多家刊物上发表《海南特区特许物资抵押浅析》等多篇研究论文:曾兼任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特邀人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口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海口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立法顾问。
   林接明律师恪己奉公,廉洁自律,获得了党和政府的多次表彰, 获得过“突出贡献者”“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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