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增玉,男,37岁。中文系本科毕业,在职研究生。1985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88考取律师资格。1992年调入海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1993年调入海南法制报社,组建法律事务部,任记者,同时组建海南省天宇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1999年7月起,任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在十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所承办刑、民、经、行、商贸、海事、商标、专利、及劳动争议、股份制改造、打包上市、清产核资、破产清算等各类案件二千多件,标的总额达十二亿以上,案涉四级法院;担任过县,市两级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过多项行政规章,行政法令和地方法规的制定;担任过七十余家机关,社团,厂矿,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分别前往俄罗斯,越南两国,进行投资顾问和贸易谈判;积累了相当丰富和极其宝贵的实务经验。来海南工作的十年多来,先后为中城房地产,秀英房地产,(均为海南房地产十强国),海南华联(外贸十八强),海南中青旅,琼海轻骑,中和集团、金城国资等几十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并开创几个第一:建省以来第一桩证据保全案(新华院);海口市中院房地产庭成立后第一桩房地产案;海南电视台“说法20”第一批特邀嘉宾;海南省高院与省电视台“电视法庭”第一个获全国评比奖(新华院);海南第一桩票据纠纷案(省高院);全国第一桩游客诉旅游公司150万巨额精神损害赔偿案。
长期以来,该律师一直保持着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实践,不断进步的进取精神,为社会和人民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