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是海南省司法厅于一九九二年批准成立的海南省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批准文号:琼司【1992】128号),一九九四年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九九四年经司法部和国家证监委确认,取得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本所总部拥有专职执业律师二十余名,已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分所。
本所律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以及德国汉堡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并取得了相应的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律师多为长期从事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其中部分资深律师已执业十余年,有的还在境外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追求集体荣誉、提供一流服务是本所孜孜以求的工作目标。为此,本所自成立以来,本着“务实、准确、高效”的敬业精神,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曾成功地办理了多起重大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自一九九五年以来,本所先后作为发行人律师或承销商律师,为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等近十余家公司的首发、增发、配股及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深获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为准确、高效地向社会各界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本所配置了先进的法律、法规计算机检索系统、文字处理系统和优良的通讯设备。
本所宗旨:务实 准确 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