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成立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检察长和高级检察官进行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高素质检察官;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