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指南 
 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有哪些?由谁承担?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2条规定,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包括:执行人员异地执行时按国家标准所支出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费用;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实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但须由申请执行人垫付,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全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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